为了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就业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对在读期间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生给予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目的
通过给予奖励,激励更多学生开展多元化就业规划,从而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为其未来的多元就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奖励对象
我院在籍研究生,在读期间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三、奖励内容
报销教师资格证考试部分报名费。
四、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填写《vic008维多利亚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并附上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报名费发票。将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报名费发票提交至观云楼1410。
五、申请时间
每年三月、九月份收取材料。
六、其他事项
学院将对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奖励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希望全院学生能够积极备开展多元就业规划,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为未来的就业做好充分准备。
附件:《vic008维多利亚研究生教师资格证书奖励申请表》
vic008维多利亚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