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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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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2-11-14


根据《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校研〔2022〕82号)及《兰州大学研究生评优管理办法》(校研〔2020〕35号),现将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型

1.个人评优开展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个人等四项荣誉的评选工作。

2.集体评优开展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等三项荣誉的评选工作。

二、评选范围

1.个人评优的参评范围为除2022级新生外的全体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2021—2022学年有违纪行为,拖欠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2.集体评优的参评范围为在学校登记备案的校内研究生宿舍、班级和其他集体组织。研究生新生组成的各类集体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热爱劳动,完成一项研究生“三助一辅”的工作。

2.具体条件

优秀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品行高尚,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且取得了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热爱生活,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劳动实践;2021—2022学年思政课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符合优秀研究生的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品学兼优,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表现优异,有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强;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踏实肯干,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2021—2022学年思政课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

研究生先进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思想引领、创新实践、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公益志愿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成绩;2021—2022学年思政课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

研究生优秀班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班集体富有凝聚力,同学之间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积极参加文体和实践活动。

研究生文明宿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积极配合学校研究生公寓教育管理,宿舍环境安全、文明、卫生;舍风优良,宿舍成员团结和谐,科研和创新实践成绩优良。

研究生先进集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风引领等某一方面获得突出成绩。

四、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具体见附件1。

研究生先进个人、研究生先进集体为研究生评优的单项荣誉,不固定名额,各学科点可按照具体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从优秀研究生中推荐,是递进关系,各学科点最多推荐1名,学院组织评审并推荐3名研究生参评。优秀研究生标兵不占优秀研究生名额。其他各类研究生荣誉可以兼评。

五、工作安排

1. 各学科点要严格执行评优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2. 各学科点11月22日前将评优推荐表(附件2)、初评汇总表(附件2)、vic008维多利亚研究生评选相关记录表(附件3)电子版发至邮箱:hwang2021@lzu.edu.cn(表格纸质版暂不提交,签名处用电子签名)。评选材料由各学科点留存备案。

3. 通过学院研究生会、党支部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请于2022年11月22日前将评优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wang2021@lzu.edu.cn(纸质版暂不提交,签名处用电子签名)。学院将组织评选。

4. 拟参评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研究生优秀班级的集体,请于2022年11月22日前将集体评优推荐表电子版发至邮箱:hwang2021@lzu.edu.cn。学院将组织评选。

附件:

附件1: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

附件2: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xxb.lzu.edu.cn/lzupage/2022/11/11/N20221111200839.html)

附件3:vic008维多利亚研究生评选相关工作记录表

附件4:兰州大学研究生评优管理办法(链接https://xxb.lzu.edu.cn/lzupage/2020/07/17/N202007170912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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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