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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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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10-15

各系、学科点:

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校研〔2021〕38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1〕8号)具体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沈正虎、勾晓华

委       员:王一博、王乃昂、王 杰、王 博、杨永春、陈兴鹏、贺缠生、黄小忠、颉耀文、管清玉、魏可染、刘贝贝、崔永晶、李金文、闫可、禄润卿

二、评定项目

(一)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二)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三、指标核算

国家奖学金指标、学业奖学金指标(博士研究生以及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另行下达。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依据《vic008维多利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试行)》(附件3)执行。

四、评定办法及程序

(一)评定办法

1.国家奖学金按照《vic008维多利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进行评定。

2.学业奖学金按照《vic008维多利亚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2)、《vic008维多利亚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方案(试行)》(附件3)进行评定。

(二)评定程序

1.国家奖学金。由各系组织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10月19日下午16:00前,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获奖学生纸质版材料经系主任/学科负责人签字后交至观云楼1410,电子版材料发至cuiyj@lzu.edu.cn。

2.学业奖学金。由各学科点组织评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0月22日下午16:00前,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拟推荐获奖学生纸质版材料经学科点负责人签字后交至观云楼1410,电子版材料发至cuiyj@lzu.edu.cn。

3.经学院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须专款专用,严禁将国家奖学金名额拆分、组合或挪用。

五、结果报送

(一)国家奖学金有关材料

1.学生个人向系里提交材料清单: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严格按照附件5要求填写)。

(2)成绩单及科研佐证材料。科研情况佐证材料包括:①科研成果列表,需标明成果分类属性(SCI分区及影响因子、EI、核心期刊、国际/内会议、发明/实用型专利等)并提供真实的作者排序。(附件6)②论文首页。③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受理或授权证明(提供作者排序),上述材料纸质版与附件6电子版。

(3)科研成果未重复使用承诺书(附件7),纸质版。

各系学生材料提交地址:

地理系:祁连堂701     邓老师   dengy@lzu.edu.cn

环境系:观云楼1402   鲁老师   luxia@lzu.edu.cn

水文系:观云楼912     张老师   lhzhang@lzu.edu.cn

2.各系需报送学院的材料清单:

(1)拟推荐获奖学生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附件4)

(2)《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成果公示表》纸质版与电子版,二者须一致(附件6)

(3)《vic008维多利亚研究生评选相关工作记录表》纸质版(附件8)

(二)学业奖学金评定有关材料

各学科点需报送学院的材料清单:

(1)《vic008维多利亚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纸质版与电子版,二者须一致(附件9)

(2)《vic008维多利亚研究生评选相关工作记录表》纸质版(附件8)

六、其他事项

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校研发〔2021〕8号),链接http://ge.lzu.edu.cn/zizhugongzuo/jiangyouxiangmu/2021/1012/182623.html,未尽事宜请查看此通知,学院实施细则与此通知有冲突之处,以此通知为准。


vic008维多利亚研究生奖助工作评审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