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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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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0-11-20

根据《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校研〔2020〕67号)及《兰州大学研究生评优管理办法》(校研〔2020〕35号),现将学院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优类型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个人等四项个人荣誉。

2.研究生优秀班级、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先进集体等三项集体荣誉。

二、评选范围

1.个人评优的参评范围为除2020级新生外的全体在籍研究生(硕博连读的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可参评)。2019-2020学年有违纪行为,拖欠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不得参评。

2.集体评优的参评范围为在学校登记备案的研究生宿舍、班级和其他集体组织。研究生新生组成的各类集体不参评。

三、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规守纪,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3)品行高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勤奋学习,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

(5)热爱劳动,完成一项研究生“三助一辅”的工作。

2.具体条件

(1)优秀研究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品行高尚,在研究生中能够起到示范引领作用;学风优良,学习成绩优秀且取得了一定的科研创新成果;热爱生活,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和劳动实践。

(2)优秀研究生标兵应符合优秀研究生的标准,并具备以下条件:品学兼优,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表现优异,有良好的示范引领效应。

(3) 优秀研究生干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组织协调和管理服务能力强;工作主动积极,以身作则,踏实肯干,获得师生的广泛认可。

(4)研究生先进个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思想引领、创新实践、社会服务、文化体育、公益志愿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成绩。

(5)研究生优秀班级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班风优良,学风浓厚,班集体同学按照培养方案完成课程学习;班集体富有凝聚力,同学之间互助友爱、团结和谐;班集体积极参加文体和实践活动。

(6)研究生文明宿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积极配合学校研究生公寓教育管理,宿舍环境安全、文明、卫生;舍风优良,宿舍成员团结和谐,科研和创新实践成绩优良。

(7)研究生先进集体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学风引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四、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具体见附件1。

研究生先进个人、研究生先进集体不固定名额,各学科点可按照具体标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优秀研究生标兵应从优秀研究生中推荐,优秀研究生标兵不占优秀研究生名额。其他各类研究生荣誉可以兼评。

五、工作安排

1.各学科点要以此次评优工作为契机,做好研究生评优管理办法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各学科点要严格执行评优程序,坚持评优标准,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下,择优推荐,宁缺勿滥。

2.各学科点11月25日前将评优推荐表、初评汇总表(附件2-5)报送观云楼1410,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iuyq2019@lzu.edu.cn,评选材料由各学科点留存备案。

3.通过学院研究生会、党支部申报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评优推荐表电子版发至liuyq2019@lzu.edu.cn,纸质版交至观云楼1410,学院将组织答辩。

4、拟参评研究生文明宿舍、研究生优秀班级的集体,请于2020年11月24日前将集体评优推荐表电子版发至liuyq2019@lzu.edu.cn,交至观云楼1410,学院将组织评定。

附件1: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优名额分配

附件2: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xxb.lzu.edu.cn/lzupage/2020/11/20/N202011200903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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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