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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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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的通知

2020-11-03

各学科点:

开展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工作,是检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知识结构和科研能力的必要过程。为了做好2019级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要求

各学科点根据《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办法》《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2019级博士生的综合考试工作。

二、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具体的时间、地点由学科点自行安排并提前3天发邮件报送至学院办公室hlv@lzu.edu.cn。

三、考试工作流程

1.参加此次考试的学生主要为2019级博士研究生(包含硕博连读)、2018级、2019级的直博生,以及其他年级补考学生。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学生,请向学科点相关负责老师请假,申请缓考,缓考时间由学科点自行安排。对于超期未参加学科综合考试的学生,请学科点给出明确理由及处理意见。

2.考试一般采用口试方式,也可采用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生的外语水平考试一般采用翻译文章或专业写作的方式,考试试卷附在《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试登记表》后。

3.考试结束后,学科点组织填写《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试登记表》(每生一份,附件1),以及《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汇总表》(每个学科一份,附件2)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存档。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9日。

4.学院研究生秘书于12月16日前将成绩录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学生务必登录系统查看是否取得成绩。

四.考试检查

博士学科综合考试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之一,学校研究生院将组织教学督导专家对博士学科综合考试进行抽查。对于笔试或口试有一门以上未通过的学生,允许在半年至一年内参加一次重考,重考未通过,则进行分流。



附件1:        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试登记表.doc

附件2:        兰州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成绩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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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