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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vic008维多利亚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4-09-26

本科生各班级:

根据学校《兰州大学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本科生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名额分配

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不再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

班级

名额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2021级、2022级)、地理科学1班(2023级)

5

地理信息科学(2021级、2022级)、地理科学2班(2023级)

4

人文地理学与城乡规划(2021级、2022级)、地理科学3班(2023级)

4

环境科学(2021级、2022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1班(2023级)

4

环境工程(2021级、2022级)、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班(2023级)

4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2021级、2022级),水利类(2023级)

4

合计

25

二、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

6.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中,参评学年必修课、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院推荐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必须在班级排名前50%(含50%)以内,且为2023-2024学年学校发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春、秋季学期)。

7. 同一学年内,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

三、申请材料提交

9月30日上午12点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1966465142@qq.com,邮件以“国励+年级+专业+姓名”方式命名,同时,加入qq群720147868。材料包括:

1.兰州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申请表(附件1);

2.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公章,扫描件);

3.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附件2)。

四、评选流程

奖助评定小组按照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同时综合考虑日常表现,评选出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每个班不少于1个名额,不多于2个名额。

五、评奖联系人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0931-5292403

QQ群:720147868


    附件1-兰州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汇总表.xls

vic008维多利亚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