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教师治学育人的作用,构建全员育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的工作体系,切实提高本科生培养质量,完善本科生培养方式,促进学生的健康全面成长,学院决定实施本科生导师制。
本科生导师(以下简称“导师”)是专门为本科生配备的相对稳定的指导教师,是学院增强师生之间的交流和互动,推进因材施教和学生个性化培养的重要措施。本科生导师制面向学院全体本科生,学院施行2-4年级全程导师制,导师制以学生自愿参加,师生双向选择,学院领导小组在尊重师生意愿基础上统筹安排为原则。
一、人员范围
二年级及以上未配备并自愿申请配备导师的本院学生
二、时间安排
12月15日-25日
三、工作流程
(1)每年学院统一发布配备导师通知。
(2)通知发布后,各系按照当年实际情况向学院提供可供选择的导师名单,由教学秘书汇总发布;同时,各系、各专业可以组织师生见面会。
(3)学生在充分了解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前提下自愿提交《vic008维多利亚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表》(附件1)、申请书及学期学习计划,经导师及班主任签字确认同意后,由各班12月25日前汇总报送至学生所在年级辅导员。
(4)学生申请导师原则上应在本系范围内,跨系申请配备导师应在导师制申请表中说明原因。
(5)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确定导学关系。确定后的导学名单在学院网公示后正式发布。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也可根据学生年级、专业和导师指导人数等统筹安排导师与申请学生的匹配。
(6)无特殊情况个人不得中止导师工作。外出超过半年,无法指导学生的导师应委托其他老师进行指导或者征得所指导的学生同意,向学院申请中止导师工作。
四、本科生导师制申请要求
(一)导师制以学生自愿参加,师生双向选择为原则。
(二)本科生要尊重导师,主动请教、咨询和汇报,寻求导师的指导,认真完成导师交代的工作,刻苦学习、追求卓越,合理构筑自身的知识结构和基本技能,在导师的指导下不断成长进步,并及时做好导师指导记录。
(三)年度配备导师工作结束后,个别学生由于课题研究、个人专业爱好等特殊原因可申请调换导师。由学生本人提交调换导师申请书,经调出导师、调入导师、班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教学秘书、辅导员处备案。